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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扶贫“十项行动”助力脱贫攻坚

2017-04-14 10:01 来源:菏泽日报


菏泽日报新媒体消息
(记者 张红艳)市人社局结合菏泽脱贫攻坚实际,在总结前期经验和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组织实施就业扶贫“十项行动”,加大全市就业扶贫工作力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统一“就业扶贫车间”规范管理。对全市已建或新建的正常使用 “就业扶贫车间”进行统一编号和统一标识,形成全市统一的“就业扶贫车间”数据平台,实现“就业扶贫车间”信息全面公开、运行动态监管。
        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升级建设。分类分批打造“精品车间”,树立“就业扶贫车间”示范典型,打造“就业扶贫车间”升级版。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安全运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防火防爆等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杜绝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劳动保护,要求“就业扶贫车间”为吸纳就业的劳动者尤其是农村贫困人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贫困人口参加创业活动。挖掘贫困人口的创业潜力,采用“1个家庭创业项目+1笔创业扶贫贷款+1所创业服务机构”的模式,在各县区广泛设立“创业扶贫工坊”,跟进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让贫困人员在家中顺利创业,享受到大众创业成果,实现创业脱贫。
        加大贫困人口创业服务力度。开设贫困人口创业服务“绿色通道”,建设适合居家创业的绿色农产品经营、手工加工等扶贫创业项目库,充分发挥创业大学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创业服务载体扶贫服务作用,为贫困人口创业营造良好环境。
        分类设立公益扶贫岗位。确立“岗位托底、劳动脱贫”原则,组织开发政府公益扶贫岗位,让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劳务输出、就地就近转移实现就业的贫困人口,通过从事公益扶贫相关岗位获得劳动收入,以达到稳定脱贫的目的,实现“服贫”与“扶贫”的双赢效果。要求各县区建立公益扶贫岗位目录,科学分类设岗,主要是养老服务、五保户服务等邻里互助类岗位,保洁保绿、值勤值班等村务服务类岗位,村内治安巡防、公共产业巡护等巡防巡护等岗位,蔬菜大棚、光伏发电项目、就业扶贫车间等产业辅助类岗位。
        落实“双优先”公益扶贫岗位扶持政策。坚持新开发的公益岗位优先安置贫困人口就业、新腾出的岗位优先用于解决贫困人口就业的“两优先”原则,创新岗位使用方式,视贫困人口就业能力实际和岗位职责需求,灵活采取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的办法,鼓励贫困人口多劳多得、劳动脱贫。
        打造“花海相映”劳务协作扶贫模式。在已有良好沟通基础上,以“花海相映”为主题,加强与青岛人社部门及公司企业的互访交流,加强区域劳务协作,探索开展“入社+接中心+进企”劳务协作机制,形成贫困人口有组织加入劳务合作社+对接城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定向进入企业就业的“一条龙”劳务协作新模式,提高贫困人口劳务协作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劳务工作质量。
        加大劳务协作扶贫支持力度。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组织遴选一批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岗位适合的企业作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基地,定向招收贫困劳动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设立劳务合作社,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创新培训“三单”扶贫模式。紧密围绕菏泽产业发展和用工需求,采取“产业清单+培训项目清单+贫困人员名单”对接模式,对贫困人口进村入户实地开展易学实用技能培训,提高扶贫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实施技能脱贫行动。组织技工院校定向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青年,帮助他们获得专业扶能,在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对就读技工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发放助学金、提供扶贫信贷支持等,帮助其顺利完成技工教育并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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