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建设模范机关 带动全局提升
2020-12-21 09:14 来源:网络整理
12月3日晚,市检察院九楼会议室内灯火通明,第十六期“菏检星光课堂”如约举行。市检察院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围坐一起,以“明方向,转理念,抓落实”为主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及部门职能,分别给干警们上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思想政治课。
会后,不少干警表示,将把学到的新知识运用到日常工作中,牢记检察人的初心和使命,用奋斗和汗水展示新时代检察干警敢作敢为、善作善成的良好风采,真正做到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努力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发展。
这是市检察院全力建设模范检察机关的一个缩影。
坚持党建统领,按照“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总要求,市检察院持续深化“红旗高扬”示范党组织创建工作,积极建设模范检察机关,先后获全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
坚持理念引领,创新模范机关建设机制
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将聚焦模范机关建设列入十项聚焦任务之首,确定“守初心、做表率、强监督、重自强”党建工作理念,形成模范机关建设助推检察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思路。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模范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党支部书记等8个党建责任清单,进一步夯实模范机关创建责任。
编印《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制度汇编(党务篇)》,配套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26项党建工作制度,印发党建工作标准和主题党日活动要求,开展“建章立制、明规守矩”主题月活动,坚持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定期观摩,做到了党建工作目标相协调、工作责任相督促,有效解决了党建工作有人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
实施品牌带动,打造模范机关建设特色亮点
积极推进“一院一品”“一支部一品”,实施党建品牌带动战略,切实提升了全市检察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层次和水平。市检察院提出了“红旗高扬·守望正义”核心党建品牌,引领带动了一批党建亮点,进一步丰富了党建内涵,市检察院和9个县区检察院被评为全市“红旗高扬”品牌创建示范点。
制定党建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完善星级党支部评定办法,全面强化党建责任,凝聚干事创业力量。创新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组织“季度最美——菏检之星”评选,启动“雄鹰人才计划”,组建“领军、精英、骨干、雏鹰”四类人才库,建立基层院班子成员履职通报制度,定期进行业务季讲评,有力增强了全市检察人员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在全国公诉竞赛中,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实现历史突破,在全省业务竞赛中,入选“十佳”和“能手”全省最多。
用好“党建+”,激发模范机关建设新动能
设立市委党校市检察院分校,实行党组第一学习议题制度,先后举办十六期不同主题的“菏检星光课堂”,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创作歌曲《人民检察官》,举办“新起点、同奋进、共筑梦”诗词朗诵会等活动,集中展示新时代检察干警一心向党的赤子之心。构建党内关怀帮扶“1+8”工作体系,开展党支部家访、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活动,增强党建工作温度和吸引力。积极运用新媒体平台,跟进宣传党建工作新部署新成效,市检察院连续四年获得“全国检察微信20强”和“新媒体平台建设奖”。
探索党建一体化建设,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切实扛起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探索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全市检察机关 “党建一体化”建设。制发《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党建一体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把党建融入到每一个基层组织、每一名检察人员、每一项检察工作,实现党建和业务齐并进、双提升。截至目前,37项核心业务数据位居全省第一,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转发推广6次。
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党委中心工作来谋划、去推进。出台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护航企业复工复产意见,选派优秀党员干部赴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和参加乡村振兴服务队、“四进”工作组、“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队,编发《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手册》,出台服务保障突破菏泽鲁西崛起等五份实施意见,探索实施“五彩检盾护航工程”,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表示,市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红旗高扬”过硬党支部创建工作,以党建的高质量推动检察发展高质量,积极创建模范检察机关,为实现“突破菏泽、后来居上”的奋斗目标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通讯员 马 军 记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