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第41次主任会议召开
2020-12-23 09:35 来源:网络整理
本报讯 (记者 张 慧)12月22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1次主任会议,听取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创先争优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汇报,研究提交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有关议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汤建梅、谷瑞灵出席会议。
会议确定,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2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0年菏泽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草案)、2020年市级及开发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2个议案及其说明,作出相关决议;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作出相关决定;审议表决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草案),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草案)、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表决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城环委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审议表决市政府关于对推进“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情况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全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视察情况、我市黄河保护与治理专题调研情况、全市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情况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等6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确定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问责表决事项;人事任免事项等。
会议要求,要加强沟通对接,协调做好各项议题材料的起草报送;要严格按照规定,扎实组织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问责表决事项的选定工作;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常委会会议顺利召开。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深化创先争优不动摇。要立足大局、提升境界、完善机制创先争优,更好推动创先争优工作提速提质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