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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区公租房开放申请,来看看你符合申请条件吗?

2016-07-13 11:37 来源:牡丹晚报

       


        本报讯(记者 赵德高) 7月12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2016年度菏泽市区内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自7月15日开始,供应房源包括五个小区公租房项目。

房源在哪里?租金多少?

        此次开放申请的市区五个公租房项目中,交通家园公租房项目3套房屋,龙田名郡公租房项目14套房屋,康馨雅苑公租房项目17套房屋,接受申请时间均为7月15日至8月5日。这三处公租房租赁价格为,主房3.5元/平方米·月,储藏室1.6元/平方米·月。滨河新城公租房项目计划10月份交付使用,和谐家园公租房项目计划年底前交付使用,均从7月15日起接受申请,房屋租赁价格由市物价、财政部门核定后公布。

看看你符合申请条件吗?

        今年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申请人年满18周岁;申请人家庭上年人均年收入在18333元以下,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为辖区内城镇居民,或者申请人在市区内劳动关系稳定即已连续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或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有1年以上纳税记录;申请人及家庭在城区无产权房屋 (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

        已享受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有政策规定不得申请的其他情形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要提供那些材料?

        城镇居民申请政府产权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收入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新就业职工和来菏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应当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单位担保书、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及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菏泽市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住建局窗口领取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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