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少捕慎诉慎押”彰显检察温度
2021-07-28 09:45 来源:网络整理
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今年3月份,市检察院启动开展少捕慎诉“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将司法理念转变、“少捕慎诉”落实作为目标,大大提升了办案质效,强化了社会治理,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
日前,巨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赵华峰承办了这样一起寻衅滋事案。当地农民刘某等四人路遇他人时发生口角,并对其进行围殴,造成两名被害人轻微伤。案发后刘某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
“经过全面梳理案情,并走访听取被害人意见,综合考虑犯罪事实、情节、认罪认罚、事后赔偿等因素,我们认为,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更加符合新时代司法理念。”赵华峰说。
随后,巨野县检察院对刘某等四人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这是另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宋某与被害人李某系邻居,因耕地纠纷发生争执并厮打,致李某左膝关节受伤。经鉴定,李某损伤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态度坚决、拒绝和解。捕还是不捕?承办此案的东明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张修培心里打起了鼓。
“这个案子要综合分析考量,本案因邻里纠纷引发,案发后宋某认识到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愿意赔偿损失。被害人因一时气愤拒绝和解,若因此逮捕宋某,双方矛盾就更成了解不开的死疙瘩。不能一捕了之。”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张继民分析说。
为彻底化解矛盾,张修培耐心向李某释法说理,使他真正认识到邻里关系的可贵,最终给宋某出具了“谅解书”。随后,东明县检察院对宋某做出不予批捕决定。
“通过办理此案,实现了办案效果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东明县检察院检察长孙振宇表示。
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落实“少捕慎诉”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缩影。
“贯彻‘少捕慎诉’理念,首先要转变固有思维模式,由能不能捕、能不能诉,向能不能不捕、能不能不诉转变,让办理不捕不诉案子和办理批捕起诉案子一样地自然。”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说。
为切实指导办案人员正确适用不捕不诉,市检察院启动了“卓越师傅工程”人才培养计划,要求由实践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检察官担任“师傅”,围绕“实战、实用、实效”的检察办案需求,对年轻检察官开展专业化、“一对一”培养,既树理念又教本领带作风,形成以老带新促新、师傅学员结对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司法办案中不敢用、不会用、不愿用不捕不诉的实际问题。
此外,为切实转变理念、指导案件办理,市检察院还优中选优,围绕“少捕慎诉”评选出十大“样板案”、十大“样本卷”,精准指导不捕不诉等案件的办理,被刑检人员形象地称为“办案宝典”。
几个月以来,“百日会战”让“少捕慎诉”理念不断深入人心,无论是审查逮捕,还是审查起诉,接手一起案子后,能不能不捕、能不能不诉,一改以往的“上纲上线”“大惊小怪”等思维定式,已成为每一名办案检察官自然而然思考和行动。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市检察机关不捕率、不诉率同比增长14.2%、12.4%。
通讯员 程秀立 朱卫兵 记者 胡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