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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收费,10元以下无票据?

2016-08-03 10:07 来源:牡丹晚报


市民对停车场性质、收费有质疑;牡丹晚报记者多方调查求真相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今,我市的私家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停车难”的问题也随之而来。近日,有市民拨打“市长热线”反映,一物业公司在牡丹区北城清华园小区周边建了一容纳百余辆汽车的停车场,不仅向临时停车的市民收取费用,沿街门市的商户也要按月缴纳停车费。这个停车场的建设合法吗?收费合理吗?据此线索,牡丹晚报记者实地进行了采访。
停车一小时收费3元,不出具发票
        “每个商户只给预留一个停车位,如果其他的车辆在此停放,每月要缴纳100元的停车费。”7月29日,在牡丹区北城办事处清华园小区附近,该小区沿街门市商户陈女士告诉牡丹晚报记者,7月20日左右,该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进行逐一告知,要对沿街门市进行停车收费,每辆车每月收取100元的费用,不缴费不能停车。
        陈女士告诉牡丹晚报记者,他们已经在该小区经营多年,此前,从没有任何部门收取过停车费。前不久,该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周边施划了停车位还安装了收费岗亭,无论是外来车辆还是商户,一律要收取停车费。“一辆车一个月100元,一年就要缴纳1200元。我们有好几名员工,算下来,一年的停车费就需要近万元,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陈女士说,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服务机构没有收费的权利,所以,沿街门市商户为了弄清该物业公司建设停车场是否合法,曾不止一次向他们索要相关批文,可是,物业公司却没有出具。
        牡丹晚报记者在该小区北侧看到,一个蓝色的公示牌竖立在收费岗亭的外侧,公示牌上“清华园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几个大字十分显眼,在收费标准一栏标注着“白天实行计时收费方式,蓝牌汽车3元/车/小时,黄牌汽车6/车/小时,停车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收;夜间实行计次收费方式:蓝牌汽车5元/车/小时,黄牌汽车10/车/小时;两轮车1元/车/小时,三轮车2元/车/小时,电动四轮汽车按蓝牌汽车收取停车费。所有车辆30分钟内免费停放,30分钟后开始收费。”
        牡丹晚报记者驾车从该收费岗亭驶入,电子杆抬起,但是,牡丹晚报记者并没有拿到收费卡。工作人员告知,摄像头已经将进入该停车场内的车辆及车牌号进行了拍摄,车辆驶出停车场时,他们会按照停车时间进行收费。
        一小时后,牡丹晚报记者驾车离开,按照停车场收费标准,牡丹晚报记者缴纳了3元钱的停车费,但是,却没有拿到任何收据。“10元以下不开收据。”工作人员说。
物业公司:该停车场按物价局标准进行收费
        就该停车场收费合不合理、是不是正规停车场的问题,牡丹晚报记者首先来到了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调查。由于当时物业公司没有工作人员值班,牡丹晚报记者只能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徐庆中。
        据徐庆中介绍,该小区与菏泽学院相邻,人流量大,周边的秩序较为混乱,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所以,他们才规划建设了公共停车场。据他介绍,该停车场是牡丹区北城办事处与牡丹区区委共同批准建设的,物业公司有相关的批文,收取的费用也是按照菏泽市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进行收取的。
        徐庆中说,他们共施划了100个停车位,而沿街商户大约有30余户,所以,他们给每家商户提供一个永久免费的停车位,如果想多停放车辆,必须按时缴费,费用为每车每月不超过100元钱,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作为停车场的车位管理费和卫生费使用。
北城办事处:已办齐了相关手续,属于正规停车场
        为了进一步核实情况,牡丹晚报记者又联系了牡丹区北城办事处的工作人员。
        “前段时间我市开展‘五个十’计划,其中有十个停车场、十个夜市、十个早市、十个健身广场、十个便民市场,这个停车场就在此次规划之内。”办事处工作人员李永庆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建设停车场需要在物价和公安部门进行备案,他们已经办理了相关手续,所以,该停车场属于正规的,不存在违法建设停车场和占道建设停车场的情况。
        8月1日,就该停车场在物价和公安部门进行备案的事宜,牡丹晚报记者又联系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刘杰。
        刘杰查询了相关登记记录后告知牡丹晚报记者,他在市物价局并没有查到该物业公司建设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刘杰说,由于该小区在牡丹区管辖范围内,所以,他建议牡丹晚报记者到牡丹区物价局进行查询。
        按照刘杰的建议,牡丹晚报记者又咨询了牡丹区物价局工作人员杜启峰。
        “我通过牡丹区收费办查询了停车场备案情况,我们对清华园停车场没有受理,也没有找到他们的备案材料。”杜启峰向牡丹晚报记者解释说,如果停车场的投资方是政府部门,其就会在物价局进行备案,如果该停车场的投资方不是政府部门,其就不会在物价部门进行备案。
        杜启峰说,按照菏泽费发【2016】14号文规定,停车收费包括两个方面:“根据停车场经营性质,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和市场调节价格,如果是物业公司投资的停车场,则执行市场调节价格。”杜启峰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如果是政府投资的停车场,应该在物价局备案,目前,物价局并没有查到该停车场的备案登记,排除了政府投资的可能。
        牡丹晚报记者采访得知,如果想确定该停车场是否为物业公司投资,应该查看其有没有交通部门的批文。“该停车场是否合法,主要看他是否向交警部门、城建部门申请了定点,如果审批了就属于合法停车场,没有就是无证经营,不合法。”杜启峰说。
交警市区大队停车场管理科:
已经备案,该停车场合法
        按照物价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在物价局没有备案,说明清华园公共停车场不属于政府投资,那么,如果投资方是该小区物业公司,他们就应该在交警部门进行定点并备案,于是,牡丹晚报记者又对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停车场管理科进行了采访。
        “该停车场的申请单位是山东效佳红物业有限公司,6月3日牡丹区北城办事处审批通过,其给出的审批意见为同意按市、区政府要求建设便民停车场。”工作人员告诉牡丹晚报记者,自北城办事处提交了申请后,他们曾先后两次到该地进行查看。
        他说,原本该停车场所在的位置属于一个小型广场,经常有一些小摊贩占道经营,秩序混乱,特别是中午和晚上,时常造成道路严重拥堵的现象,为了方便周边居民,6月21日市区大队停车场管理科通过了该物业公司建设停车场的申请。
        关于该停车场不予开具10元以下收据的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城区内审批通过的停车场都有工商、税务部门的登记,他们应该到工商、税务部门进行相关票据的申领。如果停车场收费后不出具相关票据,群众可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牡丹晚报记者 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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