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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要实现“零择校”

2016-08-05 10:00 来源:牡丹晚报


        市教育局于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各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指出,鉴于一些地方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具有不均匀性、街区形状具有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根据要求,各县区在划定学区范围时,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公平的各关键要素,确定相对科学的划片规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对于因未进行合理划分学区或学区划分覆盖不全导致的适龄儿童无法正常入学等问题,将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决。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 “零择校”政策,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学区外的学生报名、入学,也不得口头承诺学区外的学生入学。学校擅自招收学区外学生入学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通知》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镇生活。学校要按照“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在学生实际到校报到后,使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随迁子女的学籍转接和管理工作。
        此外,我市还将按照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结合城乡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的调整,同步调整完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规划。加大城镇中小学校建设力度,重点抓好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和老城区学校的改扩建工作,切实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既要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又要确保班额逐步下降,尽快实现消除大班额的工作目标。
(记者 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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