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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法院示范诉讼妥处涉众案件

2021-09-08 09:33 来源:网络整理

本报讯 (通讯员 郭超然 记者 胡德光) 近日,市法院通过示范诉讼模式,高效审理一起股东知情权案件,并将几十余起即将流入法院的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自2020年9月,菏泽法院陆续收到菏泽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的起诉状,诉称自该公司于2018年成立后,未曾向股东提供过财务会计报告,且拒绝提供查阅,要求该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告,保护股东知情权不受侵犯。

由于涉案公司股东众多,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众多股东表示计划起诉该公司保护自身知情权。市法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因原被告存在共性,且案件事实、争议焦点等基本一致,适用示范诉讼模式审理本案。

为使本次示范诉讼达到最佳效果,市法院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合议庭,保障庭审质量。庭审前,合议庭仔细分析研判,明确案件共通点;庭审中,合议庭引导当事人就共通争议焦点充分开展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后,裁判文书围绕示范案件的审理目标展开充分论述,重点分析共通的证据,认定共通的事实,阐明共通的法律适用观点,在整个流程上确保案件“共通点”全化解。

该案已于近日宣判,判决菏泽某科技有限公司依法保障股东知情权,接到判决后,菏泽某科技有限公司服从判决并为避免后期诉累,主动与其他股东进行协调对接,达成了和解。

市法院负责同志表示,示范诉讼具有节约诉讼成本、避免同案不同判、促进纠纷多元化解的优势。菏泽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思路、新机制、新举措,探索示范诉讼纠纷案件审理新模式,简化程序,精细审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为全市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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