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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成立未成年人 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2021-09-08 09:56 来源:网络整理

本报讯 (记者 张 慧)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日前,市政府成立了菏泽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据悉,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磊担任;副组长由副市长侯婕、高荣国等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菏泽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县区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县区或单位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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