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困电梯老人住院,医疗费谁来出?
2016-08-10 11:34 来源:牡丹晚报

本报1600000热线消息 (记者 朱 静赵亚雯 实习生 石方)8月6日,64岁的丁俊方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7月31日晚上他乘坐小区内电梯时,突然停电,导致被困1个小时。由于惊吓过度,他感觉头晕,就住进了医院。丁俊方说,事后,他找到物业和电梯公司,要求赔付医疗费,但对方没有给他一个说法。那么,丁俊方的医疗费用该由谁来出?
64岁老人乘坐电梯被困一小时
丁俊方介绍,他是外地人,今年64岁,几年前跟着儿子来到菏泽,前两年在菏泽古园小区买了套房子,今年3月16日正式交了房。
“我家住在三楼。7月31日,我正往新房子里搬东西,下楼乘坐电梯时,出现了电梯突然熄灯停止的状况。”丁俊方说,他跨进电梯后,里面的灯突然熄灭,电梯门随之慢慢 关上。由于怕被卡在电梯门缝处,他没敢往外跑,看到电梯外的灯还是亮着的。
电梯门关上后,里面一团漆黑。“记得当时是19时15分。刚开始我被吓蒙了,在里面待了半个小时才想起打110。”丁俊方说,后来警方告诉他电梯里有急救电话,他就用手机照着,找到了维保值班电话。“我于19时54分拨打了电话,20时46分才被解救出来。”
看着自己手机上显示的时间,丁俊方告诉记者,他心脏本来就不好,今年3月份刚做过心脏搭桥手术,在电梯里困了一个多小时,让他恐慌不已,导致头晕、心脏不舒服。次日,他到小区附近的诊所打了点滴,可第三天不仅没有好转,反而感觉更严重了,就住进了菏泽创伤医院。到目前为止,医疗费花了一两千元,找物业和电梯公司,他们却都不给说法。
物业公司:公司领导商量后给出答复
随后,记者来到古园小区,因为刚交房不久,小区内业主都在忙着装修。丁俊方所住的三号楼电梯正常运行着,电梯内的使用标识上写着应急救援电话,维保单位是菏泽时代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把丁俊方解救出电梯的俞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天的电梯事故是由于电梯突然断电造成的,电梯本身没有问题,所以电梯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
记者又联系了古园小区物业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他说物业处已了解丁俊方的情况,身体第一,让他先看病,等公司领导商量好解决办法,再给回复。
律师:物业公司应对业主履行管理职能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律师赵东全。他说,正常情况下,房屋交付使用,业主入住,开发商应当已经聘请前期物业公司,否则不符合交房条件,所以物业公司应该对业主负责,履行管理职能。在电梯停电中到底是谁的责任,要具体分析。首先,电梯是否有质量问题;其次,停电原因:是供电公司责任还是意外临时停电?物业公司在管理电梯中是否有过错?停电时是否涉及电梯预案?有过错就应当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