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底前城区燃煤锅炉全取缔
2016-08-12 09:16 来源:菏泽日报

近日,《关于2016年度菏泽市建成区燃煤锅炉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意见》提出,9月30日前,取缔我市建成区生活取暖锅炉、“三产”服务业燃煤锅炉、工业燃煤锅炉,同时大力实施热电联产、城市天然气供应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煤炭燃烧污染治理,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意见》,对于生活取暖锅炉,9月30日前完成集中供热管网已覆盖区域的集中供热替代改造;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而天然气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实施煤改气改造。对于“三产”服务业燃煤锅炉,9月30日前,菏泽市建成区内的洗浴、宾馆、酒店、馍店、羊肉汤馆等“三产”单位使用的所有燃煤锅炉、燃煤茶浴炉、燃煤餐饮大灶全部拆除取缔,原燃煤锅炉(灶)拆离现场。对于工业燃煤锅炉,9月30日前,对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已经覆盖的区域完成集中供热替代改造;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的区域,采取煤改气、煤改电及其他清洁能源等措施替代现有燃煤锅炉;对纳入我市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工业燃煤锅炉,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对应拆不拆、久拖不拆、拒不执行本指导意见、逾期仍使用燃煤设施的,依法没收燃煤设施,组织强制拆除并按高限处罚。对暴力抗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记者 仝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