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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开承诺

2021-11-04 09:03 来源:网络整理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焦点、社会关注的热点和服务民生的重点,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作风、更扎实的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营商环境、切实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市应急管理局向社会各界郑重公开承诺: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办事环节,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置受理窗口,建立完善“前台受理、后台审批、统一出件”工作模式。构建简洁、高效的政务服务管理格局。

二、实行阳光政务。充分利用一次性告知清单、办事指南、政务服务网(网址:)、微信公众号(菏泽应急管理)等各类载体、媒介,对审批服务事项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公示公开,方便群众查询。

三、实施网上政务服务。利用菏泽政务服务云平台建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开通网上申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让“材料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四、推进高效服务。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承诺服务”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坚决依法审批,杜绝随意设置审批前置条件。

为确保审批事项流程最简、时限最短、快办快结,在法定范围内,将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限承诺如下:

(一)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事项: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二)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事项:首次申请、延期换证、兼并重组情况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其余情形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事项:首次申请、延期换证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变更法定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事项:法定办理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认定:法定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承诺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热情接待群众,耐心解答疑问。严肃工作纪律,依法办事,勤政廉洁。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营造更加和谐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0-5788019

承诺单位:菏泽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菏泽市泰山路5001号

监督电话:0530-5788063 57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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