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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拿结算单却无处领取安置费,回迁户发了愁

2016-09-06 09:45 来源:牡丹晚报


        近日,牡丹区牡丹办事处王李庄村村民闫程涛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2011年,该村进行新农村改造,占用了他166.66平方米的耕地,按照合同约定,相关部门将一次性给予发放46824元的安置费,但是,闫程涛虽持有结算单却无处领取这部分资金,他希望牡丹晚报能协调解决。
        逾期安置费46824元,他多次索要无果
        “我拿着这张结算单,却无处领钱。”9月2日下午,牡丹晚报记者见到了闫程涛。据介绍,2011年5月10日,他与原菏泽市城乡建设局签订了一份 “宅基地产权协议调换书”,按照双方达成协议,闫程涛将用166.66平方米的土地调换由原城乡建设局提供的103平方米的住宅房屋和8.19平方米的储藏室。
        今年8月22日,闫程涛到拆迁指挥部补交了141327元的房屋差价款后,领到了一串新房钥匙和一张回迁结算单。
        “结算单上显示:逾期安置费46665元,补算三个月利息159元,补算合计46824元。”闫程涛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当时,工作人员告诉他,可以拿着这张结算单去找一位郭姓负责人领取安置费。
       按照工作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闫程涛多次向这位郭姓负责人索要拆迁安置费,却得到了“不能为其发放”的答复。闫程涛说,该村能够领到安置费的村民不止他一户,现在大家都在向这位郭姓负责人索要安置费,可是,大家都得到了和闫程涛一样的答复。
        9月5日,当着牡丹晚报记者的面,闫程涛再次拨通了这位郭姓负责人的电话,他告诉闫程涛自己是建设银行的一名员工,目前,已经有很多回迁户找他索要安置费,但是,他并没有收到这部分资金。关于拆迁安置费的发放,他建议闫程涛到菏泽市财政局领取。
       市财政局:帮助暂存资金,目前已经将资金拨付给市住建局
        为帮助李庄村村民尽快领到拆迁安置费,牡丹晚报记者与市财政局经建科取得了联系。
        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市住建局在菏泽古园小区交房结算的过程中收上来一部分资金,并暂存在市财政局的账户上,但是,他们只是帮助其暂时保存,9月2日,市财政局已将这笔资金拨付给市住建局。至于这笔资金何时、以什么形式发放,他们并不清楚。该工作人员建议牡丹晚报记者到市住建局咨询。
       市住建局:资金到账后会及时发放
        随后,牡丹晚报记者又联系了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8月22日,在古园小区现场为群众进行结算的有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和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员。市住建局只负责核对数据,而其他费用的结算,应该由市财政局掌握。
        “市财政局把钱打给住建局,住建局再把钱发下去。”她说,不久前,他们已经把报告提交到了市财政局,目前,系统上显示市财政局已将这笔费用拨付给了市住建局,但是,现在还没到住建局的账户上。
        “要通过国库和人民银行,然后再转到建行的账户上,所以,目前,这笔费用还不能支出。”她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待资金到账后,他们会及时转入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菏泽分行,对方会以代发工资的形式,打入回迁户的账户。
牡丹晚报记者 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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