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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900元

2016-09-26 09:21 来源:牡丹晚报

      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使失业人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由850元每月调整为900元每月。这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我继2007年以来连续第10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了解,为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和惠企、惠民政策的落实,全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克服经济下行和降低费率50%的双重压力,积极实施稳岗补贴政策,发挥政策红利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参保单位的缴费积极性,强化征缴措施,对有能力缴纳失业保险费而不缴纳的用人单位,通过稽核、监察等手段,依法促其缴费,并争取省厅对菏泽失业保险工作的支持和倾斜,2015年从省厅争取省拨调剂金10130万元。
(记者 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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