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谁泄露了我们的私人信息?
2016-10-18 10:02 来源:牡丹晚报

每年的十月份都是一年之中装修的旺季,而在此期间,不少业主遇到这样一个问题:不断有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推销,他们不但知道业主的姓名和电话,还知道新房的地址信息,真是让人不堪其扰。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业主对于部分装修公司的这种营销模式表示反感,大多数人对电话营销并不买账。
市民:莫名接到营销电话感到无奈
“上周我一共接到四五个关于装修方面的电话,而且都知道我姓什么,住哪个小区。”市民王先生在牡丹公馆小区买的房子虽然已经进入装修阶段,但他还是隔三差五地接到营销电话,有装修的,有卖空调的,有装窗帘的……“这些商家打来电话都是礼貌性地询问,不会进行持续性的纠缠。”王先生告诉牡丹晚报记者,即使如此,他也感到不安,“为什么我的私人信息会被他们知道?”
而同样受到装修公司骚扰的还有市民吴先生,他购买的是天华领秀城小区。“我的房子都已经装修好入住了,至今还会接到关于装修方面的营销电话。”吴先生感到毫无安全感,却投诉无门。
“我的个人信息到底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我也没刻意给他们留电话。我问打电话来的人,他们说是秘密渠道拿到的信息,自己只是按照公司要求办事。”吴先生说,他打电话去装修公司质问,公司竟表示这只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公司也不清楚,不过会尽量制止员工的这种行为。
业内:获取业主资料途径多样
知道电话号码及姓名,甚至是房号和户型,很多业主惊讶的同时,也感到有些后怕。那么,到底是谁泄露了业主的电话?在记者的采访中,房产公司、物业、银行……所有需要市民留联系方式的单位似乎都成了人们怀疑的对象。
“装修公司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获取客户,通过售楼处或物业公司买业主信息的事情非常多。”从事装修行业的张辉(化名)向记者道出了其中的玄机。据他介绍,装修行业获取资料通常有三种方法:一是中介机构或装修公司主动和房产公司的销售部取得联系后进行购买;二是楼盘销售完后,房产公司会和临时聘用的售楼人员解除雇佣关系,装修公司就从这些人手中获取信息;三是从物业公司获得信息。
律师:市民应要求附加个人信息保密条款
《宪法》第40条明确规定: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2009年2月28日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七)》更是将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窃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列为新罪名。其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以窃取等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针对部分人为得到利益铤而走险出卖业主信息的行为,菏泽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杰表示,当今社会出卖个人资料的情况比较常见,一方面是因为被侵权者依法维权意识淡薄,以致很少有人会因此主张赔偿;另一方面,我国的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比较零散,没有一个比较系统的全面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立法。
李明杰提醒,市民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不妨要求附加个人信息保密条款,以此来约束售楼人员以个人行为出卖业主详细资料的行为。此外,业主还可以在手机上安装诸如来电防火墙的设置,对于一些陌生来电进行技术上的过滤,以免被反复骚扰。
牡丹晚报记者 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