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助力脱贫攻坚
2016-11-23 08:59 来源:菏泽日报
近日,我市全面开展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活动,创业扶贫担保贷款贴息期限最长均为2年。创业扶贫担保贷款申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项目注册经营地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
据了解,活动要求对我市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项目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户发放的创业扶贫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3万元给予全额贴息,借款人无须提供抵押及反担保等措施;对吸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各类经营主体(企业),创业扶贫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信用评级、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及贫困人口数量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最高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经营主体需提供必要的抵押及反担保措施。贫困户及贫困人口身份由各级扶贫办审核认定。
据悉,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在“促创业带就业,惠民生促发展”中的“助推器”作用,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截止到2016年10月底,我市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740笔,其中个体工商户2674笔,小微企业66笔;年度累计新增发放额共计4.37亿元,其中为个体工商户发放贷款2.53亿元,为小微企业发放1.84亿元,同比增长22%;扶持带动就业2.14万人,同比增长7.53%。
(记者 马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