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统一公共资源平台 国有产权交易让市场“说了算”
2016-11-24 09:40 来源:牡丹晚报
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方案》,要求2016年12月底,要完成平台建设改革工作,在全市范围建成规则统一、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牡丹晚报记者昨日了解到,在新制定的《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中,政府投资、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等八大类项目,将在平台内公开交易,且逐渐实现向电子化平台转变。
让市场在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拥有更多“话语权”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经济新常态下,现有资源、政策等发展要素的充分发挥,离不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量和交易额不断增大,无论是政府投资、采购、国有产权转让,还是国有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都在逐年增加,将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让市场拥有更多“话语权”十分必要。
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此次市政府印发该《方案》,提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实行全流程透明化管理。这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方案》,统一的公共资源平台将科学规划设置平台层级,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在该平台的体系范围内,将统一制度规则、统一信息共享、统一专家资源、统一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和资源共享,依法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高效规范运行。
八大类项目将在平台内公开交易
《方案》显示,整合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制定《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凡是列入交易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牡丹晚报记者了解到,八大类交易项目主要包括:政府投资、使用国有资金(含财政性资金)投资以及国有投资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应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工业用地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集体)产权、股权、经营权、文化产权、知识产权转让;药品、大型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特种行业经营权,城市道路经
营权,行政机构及法院罚没物、判决物,路桥和街道冠名权,大型户外广告经营权;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及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等非公共资源交易的项目;依法应该公开招标(采购)的其他项目和其他规定的社会公共资源交易事项。
不仅如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各行政监管部门要将履行好信息公开职能,对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综合利用和风险监测预警,及时公开有关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审核、市场主体和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市场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
届时,我市将实现业务平台、流程规则、专家资源、门户网站、信息资源、硬件设备的统一,投标企业只需关注一个网站,在一处登记,办理一把数字证书,即可参与我市任一县区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
牡丹晚报记者 武 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