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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明:“四个强化”提升部门履职效能

2023-07-19 09:03 来源:网络整理

本报讯 (通讯员 孙雯 记者 彭传军)为进一步构建权责明晰、运行顺畅、协同高效的职能运行体系,今年以来,东明县委编办立足实际,聚焦部门履职效能,突出政治引领、规范清单管理、密切协作配合、完善评估体系,为东明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机制体制保障。

强化科学履职,突出政治引领。各部门党委(党组)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规定的职责权限,对照“三定”规定和有关机构编制事项文件履职尽责,县委编办编辑了《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材料》一书,收录各级领导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讲话和近年来中央、省出台的机构编制常用法规政策文件,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强化精准履职,规范清单管理。东明县委编办着力规范权责清单、厘清边界清单、细化职责任务清单,目前,东明县权责清单事项涉及37个单位,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4385条;印发《东明县县级政府本部门职责边界清单》,对东明县党政群机关内设机构实际承担的全部工作任务进行条目化分解,编制工作流程图,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工作规范,确保各项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切实提高行政效能。

强化高效履职,密切协作配合。印发《东明县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聚焦议事协调机构职责履行、职责边界事项办理和完成好共同承办事项,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印发《关于健全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全县机构编制人事财政管理的意见》,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编制人事财政管理工作,形成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科学规范的工作格局。

强化监管履职,完善评估体系。印发《东明县县级机关职能运行评估办法》《东明县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制定由依法依单履职情况、协调配合机制运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和“三评”情况4个一级指标组成的《县级机关职能运行监管评估标准》,确保监管触角延伸到部门运转的每个毛细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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