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价12万以上,车龄不超3年,菏泽“网约车”新政出炉
2016-12-28 17:28 来源:菏泽日报新媒体
12月28日,菏泽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菏泽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自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10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对网约车辆的要求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辆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车辆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五)车辆购置发票价格12万元以上;
(六)车辆初次登记日期不超过3年;
(七)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应当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所有人为公司的,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具有与车辆规模相适应的管理能力,拥有不低于车辆规模的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网约车条件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对网约车辆驾驶员的要求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五)有营运地常住户口或居住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驾驶员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对网约车强制报废的要求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对网约车运营者作出了以下要求
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网约车不得喷涂、张贴、悬挂任何标志标识,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运营期间,申请退出网约车经营的,由原许可机关核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对私人客车拼车作出了定位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私人小客车合乘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事行为,相关权利、义务及安全责任事故等责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约自行承担。
合乘出行分摊费用,仅限于合乘行驶里程的车辆燃料成本和通行费,不得向合乘者收取时间计费或其他任何费用。
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
本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征求意见时间
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月10日。
2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邮寄至:菏泽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管理处,城区客运科(收),邮编:274000,地址:菏泽市牡丹路639号。
(二)电子邮件发送至:hzczqcgg@163.com。
(三)传真:发送传真至0530-5139962,请在传真首页注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或“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