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红色预警!15日8时起菏泽城区启动单双号限行
2017-01-14 23:02 来源:菏泽日报新媒体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经国家环保局预测及我市预报会商意见,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未来空气质量将持续加重。按照国家环保部、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我市于2017年1月14日11:00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全市自1月15日08:00起由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升级为Ⅰ级响应。
请各县区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县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需求,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升级为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采取响应应急措施。
应急响应期间。各县区应于每日16: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及督导检查情况,按照2016年11月18日下达的规范格式报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日17:00前报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和市领导。
市应急指挥部将组成督导组对各县区应急响应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措施不利、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交由监察机关予以行政问责。
15日8时起,菏泽市区单双号限行
根据《菏泽市公安局关于在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期间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2017年1月15日8:00起我市将启动启动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红色预警信息解除后恢复正常通行(解除红色预警时间以市大气污染应急指挥部通知为准)。
限行规则
除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公交车以及出租车等民生保障车辆外,实行单双号限行。在单号日期只允许尾号为单数(1、3、5、7、9)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在双号日期只允许尾号为双数(0、2、4、6、8)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尾号为字母的以该机动车号牌最后的一位数字为准。
明天为2017年1月15日,所以,大家注意了!自己车牌号尾数为单号的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而尾号为双数的则不能上路行驶!
如果您的车牌尾号为字母,则以该机动车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违反“限号”将被罚款200元扣3分!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市区大队大队长张俊福介绍,限行方案一旦启动,交警部门将会在进入城区的各大路口摆放限行标志,标志上会明确标注当天城区限行单号或双号。交警部门将启动全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
值得注意的是,限行方案启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启动全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法车辆进行抓拍取证,对于闯“禁区”的机动车,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行驶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