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加班”,市民遭遇烦恼
2017-02-06 12:20 来源:牡丹晚报
在刚刚过去的春节长假,大多数市民享受了一个愉快的假期,但由于工作需要,许多人依然坚守在岗位上。对于春节假期里加班的他们,足额的加班费无疑是对辛劳付出的应有回报。而有些单位却少了点人情味儿,不仅偷梁换柱,用“值班”的说法来代替“加班”;另外随着微信应用到工作中,不少劳动者的春节假期硬是被无处不在的微信群变成了“隐形加班”。“春节加班”,劳动者又当如何维权?
春节加班,有人属“值班”,有人获“高薪”
喧闹的春节假期刚刚结束,相信在节假日工作的职场人也算起了自己节日加班到底能拿多少钱的账。不过,计算节假日工资并不是一件让所有人都开心的事情,有人上班算加班,三倍工资让薪水陡然上涨一截;有人上班却算是值班,并未获得经济上的报酬。
家住市牡丹公馆小区的市民赵津(化名)在我市一家企业做财会工作,本打算春节期间和同学外出旅游,但是领导安排他春节“值班”,却只字未提有“加班费”。“大过年的谁不想安安稳稳去过年,可是由于工作需要加班,不过这也可以理解。”赵津告诉牡丹晚报记者,要是有加班费起码心理上能有个安慰,可是听其他同事说,他们从来都没有拿过加班费,毕竟他是新人,也不好意思问,怕给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
孙彬(化名)在我市一家企业做送货员的工作,春节期间只上了三天的班,却拿到了平时9天的工资。
“工作其实很简单,看看各商家的缺货情况,然后根据情况进行送货。”孙彬告诉牡丹晚报记者,春节期间自己的工作轻松了很多,不用像平时一样早早到单位,而且工作量也不大。
更让孙彬高兴的是,公司对于初一到初三上班的员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三倍工资。“我没仔细计算过,大概一天能拿到300多元吧!”孙彬说,春节他只加班了3天,却能拿到相当于平时9天的工资。
微信“响不停”,市民遭遇“隐形加班”
家住市金盾花园小区的市民范耀(化名)在济南一家外企担任营销策划,平时工作离不开各种社交软件。由于春节是网络营销旺季,范耀经常接到上司发来的临时任务,原本完整的假期不得不被打断。
“春节假期,多数人会比平时清闲很多,这对我们做营销工作的人来说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时机。”范耀告诉牡丹晚报记者,春节假期这几天与往常不同的是不需要在办公室工作,有一台电脑或者手机都可以,但他和一位同事轮流每天都必须要在微信上向受众推送消息。
范耀坦言,不仅是春节假期,平时双休日也很难全身心休息。尽管节假日工作成为了常态,范耀却从没拿过加班费。
在市区一家金融机构上班的周先生也有类似的烦恼。尽管公司已经放了寒假,但各项任务却没有停止。
“一会儿一条信息,一条信息就是个任务。春节期间多数在外工作一年的人们会回到自己的家中过年,其中有部分人有很强的消费能力,我们春节期间的任务就是把他们发展成客户。”周先生告诉牡丹晚报记者,从腊月二十八开始,几乎每天领导都会在微信群里调度工作情况,每人都要上报工作情况,感觉比平时都累。
律师:劳动者维权要留存证据
“按照加班的性质来看,加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休息日、法定节日等时间从事生产或工作。通俗地说,就是在国家法定假期里继续干原工作。”菏泽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明杰告诉牡丹晚报记者,而值班是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正常工作日之外担负一定的非生产性的责任。
李明杰解释说,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者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
对于不需要去单位,用微信“遥控”员工在休息时间加班,是否有加班费呢?
李明杰表示,员工按照单位的要求在上班时间以外完成单位布置的工作,属于加班范畴,用人单位要支付加班费用。劳动者维权要留存相关证据,如短信记录、微信记录或者给单位负责人的回复邮件等等,这些都能证明在工作时间以外,在非工作场所内完成单位交办的工作。
牡丹晚报记者 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