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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随意啦!今天起,我市律师出庭须统一着装

2016-06-01 09:29 来源:牡丹晚报

        日前,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官协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出庭着装的通知》,要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必须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根据要求,律师出庭服装由律师袍和领巾两部分组成。律师徽章分为40毫米和18毫米两种,40毫米徽章为执业律师出庭佩戴专用标识,18毫米徽章为律师平时佩戴标志。律师出庭统一着装时,应内着浅色衬衣,佩带领巾,外着律师袍,律师袍上佩带律师出庭徽章,下着深色西装裤、深色皮鞋。女律师可着深色西装套裙。每年夏季作息时间,即5月1日至10月1日,因天气炎热不便穿着律师袍的,应着浅色衬衣、系深色领带,并在衬衣上佩带徽章。但律师在出席有新闻媒体现场摄影录像、有示范或观摩安排以及有重大社会影响、旁听人员较多的庭审活动时,不分季节,一律应当穿着律师出庭服装。
        据介绍,人民法院应当为律师换装提供更衣室或者其他相应的换装便利。对于没有按照要求着装的律师,法官有权当庭责令律师退庭并在一定时间内完成换装。

记者 韩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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