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提高
2016-06-03 09:24 来源:菏泽日报

6月2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人社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曹宜华围绕着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作了详细解析。
形成基本覆盖全国的返乡创业服务网络
社会保险工作运行平稳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积极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节后农民工招聘专场”等专场招聘活动,全市共组织专场招聘活动116次,发放春风卡等宣传资料15.4万份,提供免费服务人数12.3万人,本地企业吸纳农村劳动者就业5.2万人,跨地区有组织劳务输出5.9万人。截至目前,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01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63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4万人,技能培训1.74万人、创业培训7950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5%、62%、94%、58%、53%。
为积极推进创业工作,市人社局先后召开了全市全民创业工作会议、创业大学工作研讨会、四众支持平台搭建研讨会等,对2015年度全市全民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创业工作进行目标分解;在去年设立11个返乡创业服务站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设立第二批返乡创业服务站的通知》,确定在重庆、成都、海口、乌鲁木齐等城市再建11个服务站点,形成基本覆盖全国的返乡创业服务网络。5月下旬,乌鲁木齐、兰州、西安返乡创业服务站已建立,其它各站正按照计划6月底前全部建成,目前全市返乡人员创办企业4133家、创办个体工商户10481家,带动就业6.5万人,充分发挥了头雁带动和示范引领效应。
市人社局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对全市各类参保人员数据库进行对比、整合,形成全市范围内以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的社会保险参保数据库,全市共补录、完善社保数据信息50余万人次。我市社会保险工作运行平稳。
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将职工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建立参保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将居民医保年最高支付限额由45万元提高到65万元。降低了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低到0.5%。截至目前,全市各项社会保险新增参保4万人次。持续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连续12年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居民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到了100元,为全市141万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了养老金。
提高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市政府将提高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列入2016年民生实事,这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为了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落到实处,市人社局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
积极调整职工医保政策。今年年初,市人社局对职工医保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和完善。完善职工医保政策体系。2016年,在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职工大额医疗社会救助制度政策,建立公务医疗补助制度,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等。通过完善这些制度,建立起符合我市实际的多层次职工医疗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待遇。从2016年1月1日起,对职工医保待遇政策进行了调整: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大额医疗社会救助金最高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40万元,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50万元;住院起付标准以上到5万元报销比例87%、5万元到10万元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提高4个百分点;10万元到50万元报销比例87%。
建立参保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根据2015年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精神要求,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各级财政按每人每年3元标准筹集资金,建立参保居民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制度。这项制度实施后,参保居民在基本医疗保险补偿15万元、大病保险补偿30万元的基础,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金再给予最高20万元的补助,这样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居民可以得到65万元的补偿。
采取灵活有效措施让参保人员就医更方便
采取更加灵活措施方便参保人员就医。依托“核心三版”平台,方便结算报销。我市建成了在全省较为先进的社会保险“核心三版”信息系统,并于2016年1月11日正式上线运行。运行以来,参保人员和定点医院普遍反映,新系统运行速度快、数据传输及时准确,给定点医院结算和参保人员报销带来很大方便。进一步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目前已经实现了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到济南和其他16个市联网定点医院就医时,经备案后,出院时直接在就医医院结算报销医疗费用,不需要回参保地报销医疗费用,减少了参保人员经济负担。市内实现了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定点医院联网即时结算报销。参保人员到市直定点医院和其他县区定点医院就医不需再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就医、直接结算、直接报销。
今年,将进一步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和市内二级以下定点医院范围,为参保人员结算报销医疗费用提供更大方便。 记者 刘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