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这9个片区棚改实施方案出台,有您家吗?
2016-06-04 11:08 来源:牡丹晚报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菏泽市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出台,牡丹区万福河等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共计涉及6413户,征收面积103.2万平方米,实行房屋货币化安置或单一货币补偿,12月31日前完成征收。
9个棚改片区共涉及6413户
9个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总投资246370万元,共涉及6413户,征收面积103.2万平方米,房屋征收范围具体为:
万福河片区:何楼办事处郭湾社区、卞庙社区、月光社区,马岭岗镇辘湾社区;牡丹杨庄片区:老菏鄄公路以东、国花大道以南、日东高速以北、临商路以西(京九铁路以西,包括刘海村);大学城片区:句阳路以东、北外环以南、牡丹路以西、长城路以北;西安路北片区:北城办事处无名巷;白庄片区:西安路以东、康庄西路以南、广福街以西、环城公园以北;牡丹东张集片区:高速路以南、人民路以东、经四沟以西、赵王河以北;太原路片区:牡丹路以东、太原路以西、五金大市场以北;皇镇王庄片区:皇镇乡王庄行政村(王庄、陆庄、刘庄自然村)、付海行政村规划红线范围内;王梨庄片区:规划牡丹路以东、大学路以南、现牡丹北路以西以北。
牡丹区人民政府为征收人,征收部门为牡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各片区均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产权认证方面,被征收房屋的产权以《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产权人为依据,权属证书与产权人档案、登记簿记载不一致的,以产权档案、登记簿记载的产权人为准。土地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使用权面积经审查确认后确定。
各片区均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由牡丹区政府根据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安置房安置补偿管理暂行办法》采取统筹购买的方式,进行货币化安置。
对被征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按照多种因素综合考虑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对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被征收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按照合法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元的标准给予包干补偿。对于房屋突击装饰装修的情况不予补偿,由装修人自行拆除。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每户给予10000元的补助奖励。被征收人选择房屋货币化安置住房,每户还将奖励7至12平方米安置面积。
记者 赵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