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部门单位将为菏泽物业管理实行执法联动
2017-04-17 16:24 来源:菏泽日报
菏泽日报新媒体消息(记者周天宇) 日前,我市出台意见,要求住建、城管等十部门单位联手开展执法行动,及时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实现我市对各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序统管,杜绝以往的政出多门的管理弊端,全面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据了解,根据我市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意见要求,市住建局、城管局、公安、规划、环保、物价、质监、工商及经营单位、物业公司及小区业委会要切实实现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职责,提高服务和管理效能,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各项诉求。其中,市住建部门要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对物业招投标、专项维修资金和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等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工程施工、房屋质量安全、装饰装修等监督管理,重点查处物业管理企业的不法行为。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物业管理区域规划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等监督管理,重点查处违法搭建等各类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秩序维护人员开展安全防范,指导监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消防管理工作,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消防、流动人口、车辆停放进行监督管理。规划部门则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建设工程及各类配套建筑的规划设计及调整变更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移交城管部门处理。另外,环保、物价、质监、工商等则分别承担着物业管理企业环境保护、物业服务收费、特种设备及物业服务区域内企业及个体户的管理工作。
根据执法联动机制要求,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单位也应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而发现小区内有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和业委会要及时采取劝告、制止措施,并积极配合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