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7月中旬将开展全市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对接工作
2016-06-06 14:53 来源:菏泽日报
2015年,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出台“团圆政策”,印发了《菏泽市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方案》,并先行在全市卫计委系统开展了解决夫妻两地分居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要求,市人社局制定了统一的 《2016年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申请表》,全市机关、事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中夫妻两地分居的工作人员可登录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下载。各县区申请表格的填写、审核和上报工作将在6月底前完成,7月中旬将开展全市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对接工作。本年度对接不成功的,下年度可继续对接。为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主要以县区工作人员对调方式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市直部门工作人员配偶可申请调往城区(含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工作。工作人员夫妻在同一县区管辖范围之内、同一城区(含市直、牡丹区、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之内的分居问题不在《方案》解决范围。
启动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对严肃人事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区抽调政策性强、素质高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办事机构,各有关部门对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申请、人事档案以及有关考核材料要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对于把关不严、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将依照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对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资格的,除退回原单位外,3年内不得参与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人员申请。
由于此项工作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因此要坚持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在信息审核时,因信息不全不能通过审核时,要及时通知本人补充信息;对暂时不符合解决夫妻两地分居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宣读解释工作。最后人员对接情况,都要在人社系统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
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工作的全面开展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工作人员之前架起一座“连心桥”,组织、人社、编办等有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把解决工作人员夫妻两地分居工作作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广大工作人员的关心,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积极设法共筑“千家圆”,使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工作人员得到团聚。
记者 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