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2017-04-25 09:50 来源:菏泽日报
菏泽日报新媒体消息(记者 王 燕 通讯员 赵忠宇)日前,记着从菏泽高新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获悉,为弘扬和培育社会文明风尚,切实增强群众“文明出行”意识,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高新区向全区市民下放“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倡议书,号召市民共同营造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文明环境,倾心构建富裕文明和谐高新区,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做出自己的贡献。
据了解,创建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是菏泽加快实现“科学赶超、后来居上”目标的客观需要,也是统揽菏泽高新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工程。“文明交通出行”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更能折射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高新区下发以下五条倡议:
争做“文明出行”的宣传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踊跃加入“文明出行”志愿者行列,积极参与“文明出行”公益活动,主动劝阻与“文明出行”不协调的各种行为,促进文明和谐交通建设。
争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自觉学习和掌握道路交通安全知识,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和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和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
争做“文明出行”的推动者。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系安全带、行人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抛撒车窗垃圾等交通陋习,自觉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全力打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争做“文明出行”的践行者。坚决抵制酒后开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文明开车、文明泊车。积极营造遵章守纪、相互礼让的文明社会风尚,不让自己成为被曝光的主角,共同维护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争做“文明出行”的垂范者。以身作则,做文明行路、文明驾(骑)车、文明乘车的榜样,遵守交通规则,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自觉服从警察同志和协勤人员的指挥,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垂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