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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非法化工厂乱排废水严重污染环境

2017-05-04 15:07 来源:未知

菏泽日报新媒体消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冯 锴)河南省濮阳县的李某伙同东明县的鲁某等人,违法开办化工厂,并直接将废水挖坑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4月29日,随着李某的被抓,涉案的8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违法“化工厂”,污染触目惊心
    昨日,东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副大队长王忠冕向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介绍,3月10日10时许,民警巡逻至东明县沙窝镇尚庄村西北的地里,发现一家违法建造的“化工厂”。
    民警进行侦查时,发现该化工厂周边的环境触目惊心,生产时的废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炼炉旁边的渗坑内,坑内的废水上漂浮着白色的泡沫,周边土地颜色已发生明显改变,散发出刺鼻的气味。民警提取样品后,经相关部门检验,确定化工厂所排废水为强酸性物质,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当天,警方以环境污染案立案,并固定了相关证据,迅速对这家违规开办的化工厂进行了查处,当场抓获5名犯罪嫌疑人,技术员王某以及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鲁某在逃。
    4月12日,办案民警前往淄博市对淄博籍的王某实施抓捕。4月13日,王某迫于压力在淄博市临淄区公安局投案自首。
发布通缉令,诱捕犯罪嫌疑人
    4月26日,警方发布通缉令,对李某和鲁某进行公开通缉。
    4月28日,正当东明县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联合菜园集派出所、渔沃派出所对鲁某实施抓捕时,鲁某迫于压力到渔沃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经过了解,另外一名犯罪嫌疑人生性多疑,抓捕难度极大。4月28日下午,民警以鲁某名义联系李某要求见面,希望以此套出李某下落。而如民警所料,李某并没有答应见面,但他的回复让民警心生一计,一场诱捕行动随即展开。
    李某回复鲁某,称4月28日不方便见面,要见也得到4月29日。原来,李某认为4月29日是“五一”假期第一天,公安民警也会放假休息,那时见面会比较安全。分析这一消息后,民警制定了多套抓捕方案。
    4月29日,在与李某周旋的过程中,李某多疑的性格表露无遗,他多次改变见面时间和地点。最终,李某将时间定为了晚上7点多,在河南境内见面。当晚8点多,警方在见面地点发现了李某,立即对其实施抓捕。虽然李某极力反抗,但还是被民警很快制服。
    经查,李某等8人于今年1月份违法开办了一个简陋的小型化工厂,用以炼制沥青非法获利。
    这个简陋的“化工厂”自然没有废气、废水处理设备,生产时产生的废气直接排入空气中,而产生的强酸性废水则排入了炼炉西侧的渗坑内,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其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8名犯罪嫌疑人中的6人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2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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