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又一干部因违规发放补贴被处分
2016-06-08 09:13 来源:菏泽日报

6月7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市纪委通过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苏建国违规为班子成员发放补贴问题。给予苏建国党内警告处分。
巨野县柳林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徐宪朝等4人违规领取津贴补贴问题。给予徐宪朝、李存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孙西杰、王西伟党内警告处分。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张礼超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张礼超行政警告处分。
郓城县油棉二厂厂长姚元云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姚元云党内警告处分。
成武县张楼镇刘楼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继明违规操办其孙子出生喜宴问题。给予刘继明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要求,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保持一抓到底的韧劲、定力和耐心,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吸取教训,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筑牢纪律防线。端午节假期将至,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强化监督问责。要紧盯重要节点和隐形“四风”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严查快办举报线索,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记者 张 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