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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出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方案

2017-07-10 09:36 来源:未知


        菏泽报业全媒体消息(牡丹晚报记者 韩 波 通讯员 王瑞芳) 牡丹晚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日前,菏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
        根据方案要求,村(社区)法律顾问可由律师、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律师辅助人员、公证员、公证辅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志愿者、具有法律类从业资格证书的在职及退休人员等担任。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统筹本地区的法律服务人才资源,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法律服务人员基本信息和近年来的业绩、荣誉等情况。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是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到每个村(社区)服务累计8小时,每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治讲座。
        根据要求,全市将分阶段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为先行试点阶段,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为稳步推进阶段,2018年10月为总结提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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