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为职工家属区水电暖物业费买单
2017-07-21 15:24 来源:牡丹晚报
菏泽报业全媒体消息(牡丹晚报记者 姜培军) 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日前出台《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实施方案》,全市国有企业(含中央、省驻菏企业、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启动,计划年底实现分离移交任务完成过半,2018年年底基本完成分离移交任务。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
“三供一业”指的是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及物业管理。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通过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接收单位为国有企业或政府机构的,依据规定对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实行无偿划转。移交涉及的从业人员,原则上按照“三供一业”各项目平均用工标准,核定需要移交的人员数量。接收单位要优先接收现有人员,切实保障接收人员的合法权益,其他无法接收的人员由移交企业妥善安置。
我市区域内的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执行“三供一业”相同政策标准,包括相关设备设施维修改造标准、维修改造费用测算、人员接收安置等相关政策。
根据《实施方案》,移交企业提出申请,确定接收单位,由移交企业直接与企业所在地的供热、供电、供水、供气等单位分别签订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改造、供热、供电、供水、供气协议。双方按照相应规定标准协商制定维修改造方案,由接收单位负责实施维修改造,经委托中介机构跟踪评估审计验收合格后,进行资产划转,全面交给接收单位管理。小区物业管理按照所在地居民小区管理模式实施社会化管理(或由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