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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开始受理

2017-08-23 09:20 来源:未知

菏泽报业全媒体消息(记者 仝志华)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部门获悉,我市2017至2018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开始受理,具体申请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0日。

据悉,从今年开始实行电子合同,签订合同时,用手写板签字,要求共同借款人能熟练签写自己的姓名。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原则上按剩余在校时间加13年确定,但不得超过20年,最短一般不低于6年。

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档案,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逾期违约不仅会产生高额罚息,还将被载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影响借款人将来的工作和生活。

借款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国家开发银行总行设立了助学贷款呼叫中心,电话号码95593,面向全国提供助学贷款咨询解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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