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朋友圈热传的辱骂老人的公交司机已被解除劳动合同
2017-09-14 09:37 来源:未知
菏泽报业全媒体消息(牡丹晚报记者 赵德高) 9月13日,牡丹晚报记者从市公共汽车公司获悉,该公司对此前与一老人发生争吵的驾驶员作出罚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9月12日,一段不到10秒、有关这名公交车驾驶员与老人在街头发生争执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里传播。牡丹晚报记者从视频中看到,一位身穿制、戴墨镜的公交车驾驶员,在公交车旁边指责一位扶三轮车的老人。就在公交车驾驶员与老人争执时,不少市民围观并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劝阻。
视频在微信朋友圈传播后,9月12日12时10分,市公共汽车公司及时做出官方回应:“今日,一则关于23路驾驶员因交通事故与市民发生争执、出言不逊的视频,在微信朋友圈广泛传播,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公司将进行调查核实该事件的真实情况,并通过官方平台进行公布。”
公交车驾驶员为什么与老人发生争执?公交公司对该事件持什么态度?读者、网友们想了解这些疑问。牡丹晚报记者9月13日从市公共汽车公司获悉,经过前期调查,23路公交车驾驶员驾车行驶到黄河路建材市场附近时,与一辆三轮车同车道行驶,公交车停车后,三轮车没有立即停止,撞到公交车右后车厢;公交车驾驶员以为老人故意碰瓷,下车后有些激动,与老人发生了争执。随后,牡丹晚报记者看到了三轮车撞伤公交车瞬间的车载视频。
9月13日12时1分,市公共汽车公司发出第二份官方回应,并就驾驶员与市民发生争执、出言不逊视频的情况进行说明:“对于昨日微信朋友圈转发的、关于23路公交车驾驶员李某某因交通事故与市民发生争执后出言不逊的视频,我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负责人调查核实事实真相,现将具体情况及处理意见告知广大市民:当日上午,23路公交车与三轮车同车道行驶,公交车停车后,三轮车没有停下来,撞到了公交车的右后侧车厢。当班驾驶员以为老人故意碰瓷,下车后情绪激动,与老人发生争执后出言不逊。事后,驾驶员李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很快到公司说明情况,态度诚恳,并同意公开向老人道歉。但李某某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坏的影响。目前,公司按照《菏泽市公共汽车公司公交驾驶员运营服务考核办法管理规定》第33条规定:工作期间,驾驶员与乘客发生肢体冲突、相互辱骂等恶劣情况,性质恶劣的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规定,公司对该驾驶员作出罚款500元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我们对由此给社会造成的影响深表歉意,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对公交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提升驾驶员服务水平。”
牡丹晚报记者从市公共汽车公司了解到,当前,该公交车驾驶员已被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对驾驶员开始新一轮的服务培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有劣迹、不服从管理的驾驶员辞退后不得再上岗,今后在服务上无论是否是驾驶员的过错,只要出现乘客被打骂情况,一律辞退。”市公共汽车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