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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城区丹阳路南人民路西黄金地块启动征收

2018-01-23 09:27 来源:未知


        菏泽报业全媒体消息(牡丹晚报记者 赵德高)昨日,牡丹晚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务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住建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和 《菏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征收部门已经制定出2018-1、2018-3两处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意见征求稿)。
        根据菏泽市2018-1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的需要,需对市桂林路以东、郭楼东路以西、大学路两侧、黄河路以北(以规划部门规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据了解,该片区主要以大成庄社区为主,区域内建筑结构以平房居多,房屋结构简单、质量一般。另外,该区域生活设施不配套、居住环境差,安全隐患多。该地块的改造,不仅有利于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和环境的改善,而且有利于土地的节约和人口的聚集。
        《菏泽市2018—1号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1月19日正式公布,当前正处于征求意见中,2月19日前,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书面提交征收部门。
        “目前,正在对该地块的房屋实施丈量统计工作。根据计划,1月23日前完成该地块的丈量工作,接下来再展开其他工作。”该片区房屋征收指挥部工作人员说。
        另一处即将征收的地块为菏泽市2018-3旧城区改建项目,征收范围为:市人民路以西、丹阳路以南、数码大厦以北、佳合花园以东(上图,以规划部门规定的征收范围红线为准)。为保障菏泽市2018-3旧城区改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充分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确保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透明、公开,《菏泽市2018-3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意见稿)于1月20日正式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期限为:1月20日至2月20日,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可以对拟定的征收补偿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书面提交征收部门。入户调查登记时间为1月20日至1月24日。
        牡丹晚报记者从《菏泽市2018-3旧城区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意见稿)上看到,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定办法以合法建筑面积为依据,按照被征收房屋所在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结构、用途、新旧程度、容积率、配套设施、土地等因素,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值得留意的是,被征收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建筑面积低于46平方米的,按照最低保障建筑面积46平方米进行补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并申请住房保障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低于100平方米的,按照100平方米支付临时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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