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 选拔推荐工作开始
2020-05-15 09:23 来源:网络整理
本报讯(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5月14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获悉,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菏泽市民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暨首届“牡丹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第四届“齐鲁和谐使者”暨首届 “牡丹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
据悉,“齐鲁和谐使者”实行差额推荐,我市共推荐17名,其中包括心理疏导类6名,养老服务类4名,其他7名。“牡丹和谐使者”全市选拔10名。
此次推荐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面向基层、注重工作一线、注重工作实绩。选拔推荐过程要突出“四优先”,即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誉,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社会工作一线岗位直接从事社会工作5年以上的人选;优先推荐在疫情防控一线直接为抗疫医务工作者及家属或因疫情造成严重心理困扰的群众提供心理疏导和情绪支持、事迹突出的社会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或中级养老护理员)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人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
菏泽市综合考虑各县区总人口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数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确定各县区差额推荐人选数量。各县区民政部门和市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分配名额,从本县区、本行业系统所属单位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中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在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报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属社会组织的,由社会组织管理机关组织推荐。
本届“齐鲁和谐使者”推荐人选从“牡丹和谐使者”申报人员中择优推荐。已获得“齐鲁和谐使者” 称号并在管理期内的,不参加“牡丹和谐使者”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