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头盔“火了”,商家几乎卖脱销
2020-05-19 09:15 来源:网络整理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郭 青 吴艳会
“骑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了!”“你买头盔了吗?听说都涨价了……”连日来,不少菏泽市民谈论的话题离不开“头盔”二字。安全头盔甚至成了抢手货,可谓是菏泽最近几天火爆的消费单品。对此,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进行了探访。
头盔成“紧俏货”
5月17日下午,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赶到位于市黄河路的义乌小商品批发市场。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发现,这里几乎每个头盔商铺门前都摆放着颜色各异、不同款式的头盔,价位在40—120元/顶不等,而且不同年龄段对头盔的选择也各不相同。
“听说如果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交警会查,特地来这里买一个。”正在市场内选购头盔的市民王女士说。
“我看很多人在买头盔,就赶紧买了一个,有备无患。”市民陈先生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快看看你要啥样的,最近都断货了,再过两天可能想买都买不到了。”一位店主介绍,她卖头盔已经12年了,这两天头盔生意好得超乎想象。“‘一盔一带’规定没出来前,有时候一天都卖不了一个,最近几天基本一天卖10多个,40—50元左右价格实惠的头盔最受青睐。”
另一家店主表示,最近几天头盔价格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涨,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甚至连进货都遇到困难。
此外,除了实体店,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发现,不少微商闻风而动,销售头盔的信息迅速“占领”了微信朋友圈;淘宝店家也将头盔链接放到主页,便于消费者选择购买。
不戴头盔要处罚?交警部门:暂无处罚规定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头盔“突然”热销,源于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在全国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不少市民理解为,6月1日起,骑电动车上路就必须戴头盔,否则要受到处罚。
对此,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咨询了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
“目前只是提倡骑行电动车佩戴头盔,没有6月1日开始查处这一说法。”市交警支队宣传科负责人告诉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目前没有法律规定,骑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要处罚,“但是,为了安全起见,骑乘电动车应该正确佩戴头盔。”
为什么骑乘电动车要佩戴头盔?据统计,我国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达7万余人,每天的死亡人数有200多人,而因驾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引发的死亡事故占死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安部这次推出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就是为了保护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驾乘人员的出行安全,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率。
交警支招如何选购合格头盔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对驾乘人员的直接伤害,有效降低摩托车事故的死亡率。
不过,实际使用中,如果选用了劣质头盔,非但不能起到对头部应有的保护作用,甚至还会因碰撞引起部件碎裂,对器官造成其它二次伤害。
交警部门介绍,一顶头盔通常由壳体、缓冲层、舒适衬垫、佩戴装置、护目镜等组成,其中壳体和缓冲层是头盔吸收碰撞能量、保护头部免受伤害的关键部分,护目镜能对眼部起到较好的保护,佩戴装置是否“牢靠”也会对头盔的防护效果产生直接影响。
为规范和提升摩托车乘员头盔的产品质量,由公安部提出并归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制订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从保障乘员安全角度出发,提出了头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系列要求。
而在2017年10月,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发布《关于发布摩托车乘员头盔、电热毯、助力车产品转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过渡期安排的公告》(2017年第86号)要求于2017年11月1日起正式对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2018年8月1日起,摩托车乘员头盔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用户购买选用头盔时,可通过头盔上粘贴的“CCC”标志进行识别,切勿贪图便宜,未通过CCC认证的头盔,甚至工地安全帽等都不能代替安全头盔。
交警部门特别提醒,正确选购产品质量高的头盔仅仅是基础,电动车骑乘人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升“自我保护”的意识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