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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公开招募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的公告

2020-05-19 09:37 来源:网络整理

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19〕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再招募一批愿意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专业公益服务的人士,担任菏泽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为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创业引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指导、支持以及帮助。

一、主要任务

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宣传、指导、帮扶工作,通过思路引导、示范教学、实操实训、专业指导等形式,对有就业创业需求的退役军人提供具有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的指导,多渠道帮助退役军人实现由军事力量向经济社会力量的转化,实现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招募时间

2020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三、招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募对象

1.知名军创企业家及其他企业家、企业高管、中小企业创业成功人士或金融投资机构等专业人员;

2.熟悉工商、税务、金融、财会、法律等相关政策法规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中从事相关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

4.已获得创业培训、创业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5.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

6.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衷公益,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

2.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热爱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具有指导能力,能胜任就业创业导师工作。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为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

3.曾组织、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四、职责要求

(一)参加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活动、论坛、会议,面向现役军人和退役军人定期开设就业创业专题讲座;

(二)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团队,指导退役军人参加省、市、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大赛、各类就业创业教育论坛等公益活动;

(三)对退役军人创业孵化或实训基地给予专业指导。保持与退役军人的沟通交流,每年安排1次以上与退役军人“面对面”项目指导;

(四)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课题研究,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五)对指导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项目要保守商业秘密;

(六)完成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程序和办法

凡有意向的人员,自愿填写《菏泽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后,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表,经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评选后,择优确定20名符合条件的人员,正式聘任为“菏泽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颁发聘任证书。建立“菏泽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库”,从导师库中抽选相应的导师进行授课。对导师实行动态管理,导师服务期限为三年。

六、解聘条件

导师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予以解聘:

1.无正当理由2次以上(含2次)不接受工作安排的;

2.以导师名义从事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损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退役军人形象的;

3.由于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导师职责的。

在此,诚挚邀请企业、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机构、行业协会相关专业人士和有丰富经验的经济、法律专家积极报名,切实承担起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搭桥引路的责任,将专业知识和经验所学转化提升为共同的社会价值,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联系人:李博 电话:5072258 电子邮箱:

hzstyjrswjjck@hz.shandong.cn

地址:菏泽市华英路北段1378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就业创业科

备注:申请表可在菏泽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网站下载

菏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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