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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生源地贷款申请从8月1日至9月12日

2016-06-21 09:05 来源:牡丹晚报

       

        本报讯(记者 周长天) 寒门学子不用再为学费发愁了。昨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我省2016—2017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将从8月1日开始。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确保“应贷尽贷”,申请时间截至9月12日

    记者了解到,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12日。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地、各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各市及所属县(市、区)可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查询在校贷款学生信息。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籍学生,各县(市、区)可直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家庭学生、续贷学生和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可直接纳入贷款对象范围,确保“应贷尽贷”。普通本专科学生贷款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

   据悉,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https://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截至9月12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应做好在线注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约定与承诺书》签订、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续贷的学生需同时提交“续贷声明”,未填写“续贷声明”或相关内容未审核通过的学生将无法申请贷款。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应严格执行助学贷款政策,及时认真地做好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
    贷款学生账户开立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各高校应于10月10日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截至10月10日未录入电子合同回执单的学生贷款申请将被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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